2018年富士极致影像大赛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赛事为期9个月。
官方活动网站(x-space.fujifilm.com.cn)
此组参赛者需以风光类、人像类、纪实人文类、观念类、静物微距类、胶片色彩类专题题材进行分类投片,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富士数码相机拍摄。
此组参赛者需以风光类、人像类、纪实人文类、观念类、静物微距类、色彩类专题题材进行分类投片,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此组参赛者作品不限拍摄相机品牌均可参赛。富士组及公开组所有上传作品需保留完整EXIF格式信息,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1、富士组限富士数码相机拍摄作品;
2、公开组不限拍摄相机品牌拍摄作品
3、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
4、每位参赛者不限参赛投稿作品数量,纪实人文专题和观念专题接受组图或单幅作品形式,其余专题仅接受单幅作品形式。专题组图作品可包含不超过6幅(含)单幅作品。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5、参赛作品说明:
登陆官方活动网站,注册并上传参赛作品,每名参赛者限注册一个ID账号,每个注册ID限上传不限参赛作品名额。比赛期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季度入围作品不可更换,未入围作品参赛者可以提交新作品进行替换,用于较终大奖的评选。
组别评审分为季度入围赛和年度决赛两个阶段
*每赛段入围作品拟于分别于2018年7月20日、10月20日、2019年1月20日在大赛网站上进行公布
本次大赛评审团:由主办方特邀国内外专业摄影机构人员组成。
a.大赛事务局将主动与入围作品作者联络,为其发送入围确认书。
b.为了确保入围用户的作品原创性和较终评选时专业输出效果,每季入围作品,作者请于当季入围审核和公布截止日前,将保留有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信息(EXIF)且单幅 作品满足300dpi,像素不低于3508*2480(A4打印输出需要)的作品电子文件(JPEG或TIFF,其余格式不接受)以E-MAIL或邮寄光盘的形式发送至大赛事务局。如逾期不能提交或提 交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入围名额。
c.每位入围用户将填写完毕的 《入围确认书》、身份证明,以JPEG或PDF形式发送至大赛事务局,接收截止日以当季佳作入围审核和公布截止日前为准。
*通过核查前一赛段不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从入围名单中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入围名额会依据该赛段评审会当天评委投票数的排名进行替补。
大赛事务局将与获奖者联络,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入围佳作时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 的,或者提交的照片不是富士相机拍摄的,不符合本规程规则要求的,或照片是合成,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
*通过核查不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被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获奖名额会依据评审会当天评委投票数的排名进行替补。
*每位参赛者仅能获得一个奖项,如在评选时同时获得多个奖项,较终将以较高奖项为选择条件。
主办方拟定于2019年3月举办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获奖者到场,获奖者应领奖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具体事宜将于2019年2月主办方大赛网站上公示)
*未到场获奖者,大赛事务局将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直接通知获奖者本人。
(一) 参赛者须拥有所投稿照片的所有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授权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保证主办方不因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等,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主办方 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如奖励已发放,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退回所有奖励,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参赛者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二) 任何人发现本次比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比赛事务局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 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1、参赛者只限于合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居民。
*包括合法居住在大陆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2、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3、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提交参赛者曾在主办方以往主办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获取过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 (*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抄袭、拷贝、仿冒及合成或疑似合成的作品均属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范畴,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属于上述不符合规则之列的
,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于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和主办方产品新闻发布会、促销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 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和剪辑,且主办方无须就此类修改、编辑和剪辑通知参赛者。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及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 展以及大赛和广告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本规程所涉网站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5、主办方、协办方和承办方之员工,以及其他与本次比赛事务局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含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 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
7、主办方对本次比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 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和授权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8、本次大赛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9、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1、本次比赛活动主办方为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本规则未尽之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3、本次比赛事务局联系方式:
富士极致影像大赛事务局
热线电话:18717834467、18717834967
电子邮箱:ffcn.photocontest@fujifilm.com
如比赛事务局联系方式变更,主办方将在本届大赛网站内通知,届时请以较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