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具有极高道德标准的全球化企业,索尼公司一直以来始终本着诚信公正的基本原则在全球范围内严格遵循当地政策法规开展业务。针对日前有关“索尼公司参与美国针对中国及马来西亚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谣传,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特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 索尼公司与本次反倾销案申诉方没有任何关系,自始至终没有向申诉方提供过任何文件、数据,也从未对申诉方表示出或作出任何形式的支持。
第二. 索尼在美国没有从中国及马来西亚进口用于销售的彩电。索尼在美国的彩电产品与反倾销调查对象的产品市场划分不同,无主要竞争关系。另外,众所周知,索尼彩电采用的是索尼独特的特丽珑显像管技术,与其他厂商的彩电有着本质的不同,不是通过价格竞争、而是通过独特技术和品牌获得市场优势,因此价格竞争对索尼没有重要影响。以上因素决定了索尼与此次反倾销诉讼无任何利害关系。
第三. 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问卷,根据美国法律,索尼在美国的法人有回答的义务。索尼美国法人已经按规定期限,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问卷做出了基于索尼本身业务的客观数据的回答。
对于部分新闻报道中提到的“索尼等日本公司策划参与了反倾销案”,我公司严正予以否认。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