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2020年末之前设立合资公司(以取得各国・地域政府的反垄断法认可为前提) |
◇ | 合资公司出资比率:丰田汽车51%、松下电器49% |
◇ | 合资公司事业范围:有关新能源汽车用方形锂电池、全固体电池、以及下一代电池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制造、采购、接受订单、管理 |
◇ | 丰田汽车将其在电池开发与生产技术领域的设备及人员,松下电器将其在新能源汽车用方形电池事业的开发、生产技术、制造(工厂位于日本、以及中国大连市)、采购、接受订单以及与管理机能相关的设备、其他资产、债务以及人员等,各自移管至合资公司 |
◇ | 两公司移管至合资公司的目标事业的相关员工人数约为3,500人(2018年12月末现在) |
◇ | 商品原则上通过松下电器向广泛的汽车厂家销售 |
现在在汽车领域,既要面对顾客对车的智联化、自动驾驶化、共享服务化等的需求变化,也要面对全球变暖等导致的资源・能源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特别是面临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在推动汽车的电动化方面,电池是其较重要的因素。另外,车载电池不仅要在成本、能源密度、充电时间、安全性等方面具有高度的技术实力,还要拥有保证其自身稳定的供应能力和能够循环使用等多方面的应对能力。面临这种事业环境,单凭电池厂家或者汽车厂家的单独努力是无法解决的。
在这种事业环境下,丰田汽车和松下电器于2017年12月13日就关于新能源汽车用方形电池事业合作的可能性的探讨之事宜达成合意,之后,为能在性能及成本方面实现业界第一的对应高容量・高输出能力的新能源汽车用方形电池、并且,不仅为丰田汽车,更应为广泛的汽车厂家的新能源车的普及做出贡献,两家公司对具体的合作内容进行了真挚而诚恳的协商。对于这次合同的签订,双方确信,能更好的推动两公司在为实现制造具有竞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用电池的事业目标。
合资公司集合了两家公司的优质资源,融合了丰田汽车的强项“电动汽车的技术市场数据、全固体电池等领先技术以及丰田汽车独有的制造工艺”以及松下电器的的强项作为电池制造厂家之“高品质・高安全性的高容量・高输出能力的电池制造技术、量产技术、国内外的顾客基盘”,实现No.1研发能力和No.1制造能力。
具体来讲,No.1的研发能力是从车辆的策划构思阶段开始协作,来实现高容量・高输出能力电池的“研发加速化”。另外,No.1的制造能力是两家公司的生产技术资源和制造工艺技能相互共有,加上高品质・低成本的“稳定供应体制的确立”,通过活用规模效益实现采购・制造成本的削减。